一、基层党部换届改选工作程序
1、 决定换届
党支部
(1)党总支部委员,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作期满后应及时换届;
(2)作出换届选举的决定。
2、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
党支部
书面报告内容:
(1)换届的理由及时间;
(2)下届党支部委会成员及书记名额;
(3)选举办法和差额的比例。
3、审查并下发批复
上级党委
(1)审查换届理由是否充分,时间安排是否得当;委员和书记名额是否合理;选举办法是否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
(2)下发批复,同意召开党员大会换届选举。
4、召开支委员会或支部扩大会
党支部
(1)集体总结本届党支部的工作;
(2)讨论下届支部委员会班子的初步人选;
(3)将初步人选名单向上级党委汇报,并征得原则同意.
5、做好换届等工作
党支部
(1)成立换届筹备小组;
(2)起草工作报告;
(3)拟定具体日期安排;
(4)拟定选举办法(草案)。
6、召开支委员会或支部扩大会
党支部
(1)讨论并修改工作报告;
(2)听取筹备工作小组汇报筹备工作情况;
(3)研究决定换届的日期、议程等有关事项。
7、对党员进行换届教育
党支部
(1)讲清换届改选的意义、计划安排和要求。
(2)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理》的有关部分。
8、酝酿讨论候选人
党支部(党小组)
(1)讨论选举办法(草案)
(2)酝酿候选人建议名单(候选人可自下而上提名,也可由上届党支部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名单);
(3)推荐监票人。
9、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党支部
(1)听取各党小组(党支部)酝酿候选人情况汇报
(2)确定候选人名单(含不少于20%的差额)
(3)修改选举办法。
10、审查并下发批复
上级党委
(1)审查党支部委员候选人是否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
(2)下发批复,同意党支部委员候选人
11、党员大会选举
主持人
(1)通过选举办法
(2)通过监票人
(3)按选举程序进行选举
(4)宣布选举结果
12、召开第一次支委会
召集人
(1)由上级党组织指定召集人
(2)无记名投票选举党支部正、副书记;
(3)讨论各委员的具体分工
13、向上级党委报告改选情况
主持人
报告内容:
(1)换届改选概况
(2)当选的党支部委员和书记名单以及每个人得票数。
14、审批
上级党委
(1)经集体讨论后下发关于报批单位的党支部委员及书记的批复;
(2)将批复报上一级党委备案。
二、选举大会程序
清点到会的党员人数
↓
全体起立,奏《国 歌》
↓
听取和讨论上届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
↓
通过选举办法
↓
宣布下届党支部组成人数和候选人名单
↓
推荐监票人、记票人
↓
监票人清点并宣布党员出席情况
↓
监票人分发选票
↓
填写选票
↓
监票人检查投票箱,进行投票
↓
监票人当众清点选票、计票
↓
宣布选举结果
↓
奏《国际歌》
三、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申请人
①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②对于团支部推荐的入党对象和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生产、工作骨干,应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建立登记卡片
党支部
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志,党支部要建立登记卡,列入培养计划,经常对他们进行教育。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
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各方面符合条件的同志,要经党小组推荐提名,党支部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确定1至2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
4、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党支部
对于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为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由党支部统一保存,不得告示本人。
5、培养教育
党支部
①建立入党积极分子自学小组;
②组织他们听党课或参加党内有关活动;
③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
④定期培训。
6、定期考察
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
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还要定期进行考察,由培养人每季度考察一次,填写到《党的发展对象培养考察登记表》上,并由党小组、党支部签署意见。
7、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8、政 审
党支部
政治审查内容:
①申请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②申请入党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表现;
③家庭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办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必要的函调和外调。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9、集中培训
对发展对象由市直工委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主要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
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10、预审和公开
党委组织部门
预审要求:
①审查培养、考察和政审材料是否齐全,有无违背中央、省、市有关发展党员规定的地方;②设党总支、党委的单位要进行预审;
③拟定吸收为中央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必须按省委组织部皖组字(2000)35号文件精神进行公示;
④经审查,符合上述各种程序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11、填写《入党志愿书》
申请人、介绍人
党支部向发展对象解释《入党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入党介绍人一般是申请人的培养人。志愿书一般由申请人亲自填写,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志愿书填好后,由党支部审阅。
12、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
党支部
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才能召开,其内容:
①申请人读《入党志愿书》;
②介绍人介绍情况,并发表意见;
③支委会发表意见;
④大会讨论;
⑤党员表决,作出决定。
13、填写党支部决议上报党委
党支部
填写支部决议时应注意应到会和实到会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人数,同意和不同意的人数,通过决议时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有党总支的单位须经党总支审议签署意见后,上报党委。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方可通过。
14、与发展对象谈话
党委指派的专人
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然后将座谈情况和意见向发展对象反馈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15、召开党委会审批
党 委
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党委集体审批,坚持“五个不批”:没有经过1-2年培养、考察不批;未经过学习培训的不批;入党动机不纯、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不批;不懂和不了解党的基本知识不批;没有政审或政审不清不批。若有问题需调查,时间超过六个月未批,退回支部审议,重写《入党志愿书》。
16、填写“上级党委审批意见”
党委组织部门
对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知过之日算起),并交给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17、与预备党员谈话
党支部
①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要求;
②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参加组织活动;
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18、预备党员入党宣誓
党委(党支部)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19、继续教育和考察
党支部
党组织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同时为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发现问题要即是同本人谈话。
20、预备党员转正和公示
党支部
① 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② 党小组提出意见;
③ 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④ 预备党员转正公示;
⑤ 支委会审查;
⑥ 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⑦ 报上级党委审批。
21、转正审批
党 委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3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
说明:1-7图为培养教育阶段;8—16图为履行手续阶段;17-21图为考察转正阶段。
四、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程序
1、召开党员大会
党支部
① 支部书记主持会议;
② 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数要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一半才能开会;
③ 入党申请及介绍人必须到会。
④
2、宣读发展对象名单
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
① 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宣读发展对象名单;
② 做好会议纪录。
3、发展对象汇报
发展对象汇报
①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中自己填写部分;
②根据需要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4、发表意见
介绍人
① 第一及第二介绍人依次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
② 发表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意见。
5、向全体党员汇报
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
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代表支委会汇报对申请人的审查情况和确定发展的意见。
6、讨 论
党 员
① 到会党员对发展对象的情况充分讨论,发表意见;
② 入党介绍人、支部委员及发展对象,对党员提出的问题认真解答;
③ 发展对象谈对大家所提意见的认识及今后的决心。
7、大会表决
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
① 提议党员进行举手表决;
② 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向大会宣读。
8、闭 会
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
① 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
② 报送上级党组织。
注:1、如同时讨论两名以上的人入党。则应逐个进行表决;
2、支部大会表决时,申请人一般不退场。
五、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开 始
党委和支部
① 宣誓人排队站在台前;
② 全体人员站立,奏(唱)《国际歌》。
2、致 词
党委书记或支部书记
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宣 誓
党委书记或支部书记主持
① 宣读参加宣誓的新党员名单;
② 宣誓人持立正姿势,面向党旗,举起右手握拳过肩宣誓;
③ 党组织负责人逐句领读誓词,宣誓人跟读;
④ 领誓人读完誓词说“宣誓人”后,宣誓人分别自报姓名。
4、讲 话
党委负责人或支部书记
① 新党员代表发言;
② 老党员代表讲话;
③ 党组织负责人讲话,对新党员提出希望,对党组织建设提出要求;
④ 散会
注: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六、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
1、本人提供书面转正报告
预备党员
本人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
其内容包括:
1)说明入党、预备期满的时间;
2)对自己在预备期中的表现作出全面的总结,尤其是入党时同志们提出的缺点,在预备期间改正的如何;
3)写出今后的努力方向,提出按期转正的申请(内容要真实,报应在预备期满前递交党组织)。
2、 讨 论
党小组
1)党小组对预备党员进行认真讨论,充分发表意见;
2)提出对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供党支部参考。
3、征求意见和公示
党支部
1)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2)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必须按省委组织部皖组字(2000)35号文件精神要求进行公示。
4、 审 查
党支部委员会
根据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党小组意见和党内外群众的反映,对照党员条件,全面分析研究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提出意见,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5、 讨 论
党员大会
1)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主要优缺点,今后努力方向和要说明的问题;
2)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工作、思想情况和小组意见;
3)支委会介绍预备党员的表现和对他们进行教育考察的情况,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
4)党员讨论,肯定优点,提出缺点,提出希望,表明能否转正,并举手表决;
5)将表决结果填入《入党志愿书》。
6、审 批
党 委
1)党支部将党员讨论结果报告上级党委;
2)党委讨论审批,并通知党支部。
7、善后工作
党支部
1)批复后,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
2)将审批结果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之后,也可以“喜报”形式在单位内张榜公布。
3)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