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学人才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7日 11:12 责任编辑:谢萍 作者:刘小标 来源:院教务办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文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综合应用型舞蹈人才,本专业培养的学生毕业就业5年左右,经过自身学习和行业锻炼,能达到下列目标:
1.专业基础较为坚实、综合素养较高,对以舞蹈为主的艺术领域有所了解,较为完整的掌握舞蹈学专业基本理论与技能。
2.能胜任文艺团体、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企事业单位等行业的舞台策划与编导、舞蹈教学、舞蹈表演工作。
3.能够在艺术相关领域从事策划与组织等方面的工作,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出色的团队合作能力,在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上达到“一专多能”。
二、毕业要求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1.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
2.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理论知识;基本掌握相应的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教学能力、创新精神和合作意识。
3.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具备健全心理和健康体魄。具有审美感受力、审美创造力及健康的审美情趣,能够自觉抵制各种精神污染,养成美化环境及生活的习惯。
4.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所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并能利用这些知识和技能解决舞蹈教学等基本问题。具有开展基础舞蹈教学、舞蹈的编导、舞台活动组织与策划能力,同时具备继续深造的理论基础。
5.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能够基本掌握和应用舞蹈表演、教育和专业知识的基本原理,开展教学与各类艺术活动,了解舞蹈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
6.能够掌握舞蹈作品的艺术特征,通过感受、理解与表达,完成作品的审美体验与二度创作,具备一定的艺术表现力与感染力。
7.能够顺利完成各项舞台艺术实践、认识实习、毕业实习等,具备一定的音乐舞蹈艺术实践能力、组织能力。
8.具备一定的艺术鉴赏、创造性的思维、城市舞蹈元素的剖析、舞蹈编导能力;能够对舞台艺术尤其是城市舞台艺术进行策划、编导、组织与经营与等。
三、学制与学位
学 制:四年(允许修业年限为三至六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四、毕业资格与学位授予要求
本专业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习,修满166学分,毕业论文或毕业专场合格,准予毕业。具备上述条件,且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统计表
1.理论课程学分分配表
课程类别 |
学时 |
学分 |
百分比(占课内学分比例) |
备注 |
公共课 |
642 |
38 |
29.23 |
|
专业基础课 |
520 |
32.5 |
25 |
|
专业必修课 |
728 |
45.5 |
35 |
|
专业选修课 |
128 |
8 |
6.15 |
|
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 |
96 |
6 |
4.62 |
|
合计 |
2114 |
130 |
100 |
|
2.实践课程学分分配表
类别 |
学时 |
学分 |
百分比(占总学分比例) |
备注 |
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 |
/ |
33 |
19.88 |
|
素质拓展课程 |
/ |
3 |
1.81 |
|
理论课程中的实践教学部分 |
776 |
48.5 |
29.22 |
|
合计 |
/ |
84.5 |
50.90 |
|
总学分:130+33+3=166(理论课程中的实践教学部分已统计在理论课内)
六、主干学科、专业核心课程及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安排
(1)主干学科:音乐与舞蹈学。
(2)专业核心课程:编舞技法、古典舞基础训练、教育学、舞蹈教学法、舞蹈艺术概论、心理学、中国民族民间舞、中外舞蹈史。
(3)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军训、艺术实践周、舞蹈专业综合实训、田野考察(或专业排练与演出)、演出策划与排练、毕业个人能力考核、毕业实习(舞蹈)、毕业专场晚会(或毕业论文)等。